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07-22
[摘要] 秘书处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外事、接待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化、资产管理、后勤等工作。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党群工作,承担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综合处编制年度国民经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外事、接待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化、资产管理、后勤等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党群工作,承担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综合处
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析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研究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新闻宣传、综合文稿起草工作。
法规监督处
组织起草发展改革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重要产业政策、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估与监督职责。
发展规划处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市内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牵头编制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先行示范区建设处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行动方案、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和综合性政策措施。承担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先行示范区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重大任务、重大项目的跟踪督导和落实。 [13]
经济体制改革处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14]
营商环境建设处
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负责拟订本市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分领域政策措施,负责全市营商环境改革督查工作。统筹本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负责联系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和国内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负责与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沟通协作,组织开展国际、国内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5]
投资处
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负责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开放发展处
提出完善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承担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区域合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和政策。
社会发展处
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社会发展领域各专项政策措施;汇总编制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和年度报告;拟订人口发展和管理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市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城市发展处
统筹交通、水务、城建等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汇总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提出综合平衡意见。
高技术产业处
统筹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规划培育高技术领域重大项目,组织落实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创新能力建设处
统筹衔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我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有关工作;承担创新资源区域集聚和平衡工作;承担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监管。
能源处
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储备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发展和运行调节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开展能源和电力行业运行情况监测预警,组织协调电力经济运行;负责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16]
绿色发展处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牵头负责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拟定相关政策体系并组织实施。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统筹我市能源、生态文明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 [17]
重大项目协调处
综合平衡编制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并实施重大项目储备、培育及扶持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重大项目立项和推进建设;组织编制城市轨道近期建设规划并按程序报批。
价格处
承担价格综合管理工作;在法定权限内拟订和管理相关商品、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指导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工作;衔接价格综合管理与价格监督执法工作。
服务业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监测全市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拟订企业债券政策、计划;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粮食和物资储备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粮食等重要物资的储备计划和政策,负责粮食和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参与制订市级救灾物资的年度购置计划,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重要农产品进出口配额管理职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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